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,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 月30日起未完成掛牌程序逕上路係屬違規,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事宜。
政策宣導: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
張貼日期: 2024-11-26 08:50:51 點閱: 281 (另開新視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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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,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 月30日起未完成掛牌程序逕上路係屬違規,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事宜。